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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美邦人壽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終身險
可以保障終身,你可以選擇要分幾期繳完,假設選擇30年期,代表保費要繳3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30年後就不用再繳保費,可以保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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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稱本公司)
三商美邦人壽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附加本附約者始有效力)
主要給付項目: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
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
癌症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
癌症出院補償保險金
癌症化學或放射線治療門診醫療保險金
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
癌症乳房重建保險金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
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
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
1080117日三品字第00007號函備查
1090721日三品字第00226號函備查
※本險無解約金。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
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
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
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本險之癌症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九十日以內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2-258
02-25163359
電子信箱(E-mail):callcenter@mail.mli.com.tw
【保險附約的構成】
本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本附約)依要保人之申請,經本公司同意,附加於
主終身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主契約)訂定。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附約的構成部分。
本附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
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主契約之被保險人
本附約所稱「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之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
加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單年度加算一歲,且同一保單年度內保險年齡不變。
本附約所稱「投保計劃」係指保險單保單面頁所載本附約之投保計劃(可選擇之投保計劃為計
A 、計劃 B、計劃 C 及計劃 D),如該投保計劃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投保計劃為準。
本附約所稱「初次罹患」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生效日前,從未經醫院或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
症,於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九十一日以後或復效日起,經醫院或醫師有關癌症篩檢或病
理檢查並經診斷確定(以癌症篩檢或病理採樣之日為準)初次罹患癌症者。
本附約所稱「癌症」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第九十一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所開
始發生之組織細胞有惡性細胞不斷生長、擴張及對組織侵害的特性之惡性腫瘤或惡性白血球過
多症,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最近採用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版本歸屬於惡性腫瘤
或原位癌(如附表一)之疾病。
本附約所稱「癌症(初期)」係指下列癌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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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位癌或零期癌
二、第一期惡性類癌
三、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本附約所稱「癌症(輕度)」係指下列癌症項目
一、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 Rai 氏的分期系統)。
二、10 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三、第一期前列腺癌
四、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五、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
六、邊緣性卵巢癌。
七、第一期黑色素瘤
八、第一期乳癌。
九、第一期子宮頸癌
十、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本附約所稱「癌症(重度)」係指癌症(初期)和癌症(輕度)以外之癌症。
本附約所稱「特殊部位癌症」係指符合附表二所列之癌症項目,但排除癌症(初期)及癌症(
輕度)。
本附約所稱「特定癌症」係指符合附表三所列之癌症項目,但排除癌症(初期)及癌症(輕度
)。
本附約所稱「醫院」係指具有診斷及治療癌症設備,並符合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
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醫療法人醫院。
本附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因癌症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或符合癌症末
期(第三、四期)狀態,經專科醫師判定無法再作治癒性醫療,而需在醫院接受安寧緩和醫療
,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所稱之
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
本附約所稱「醫師」係指符合醫療相關法令規章規範,以領有醫師證書,合法執業者為限。
本附約所稱「專科醫師」係指符合醫師法所規範之專科醫師,其經醫師考試及格且完成專科醫
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甄審合格,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
本附約所稱「化學治療」係指專為治療癌症,由腫瘤專科醫師或其他依法施行化學治療之合格
醫療專業人員,以血管注射或點滴方式進行之化學治療法。
本附約所稱「放射線治療」係指專為治療癌症,由放射線治療專科醫師或其他依法施行放射線
治療之合格醫療專業人員,以離子放射線進行之放射線治療法。
本附約所稱「住院日數」係指被保險人自因癌症入院治療當日起至出院當日止之日數。但被保
險人出院後,又於同一日再次住院治療時,不論其原因為何,該日不重複計入「住院日數」。
本附約所稱「標靶治療」係指使用專一性的藥物,針對癌細胞特有的表面標記或訊息傳遞途徑
,以小分子化合物或單株抗體加以阻斷,抑制腫瘤細胞生長或擴張,促進癌細胞死亡的一種治
療方式。
【附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
附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附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之意思表
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附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附約撤銷
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附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
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附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
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
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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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保險單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
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
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
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
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
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費的墊繳及附約效力的停止】
本附約「保險費的墊繳及附約效力的停止」,僅適用附加於主契約保險單條款有「保險費的墊
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條款之約定者。本附約(含附加條款)之保險費,超過主契約寬限期間
仍未交付時,應就主契約與本附約(含附加條款)保險費之合計金額準用主契約有關「保險費
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條款之約定辦理。
【本附約效力的恢復】
本附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主契約停效期間,本附約不得單獨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並於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
險費後之餘額及按主契約有關「本契約效力的恢復」條款約定之利率計算之利息後,自翌日上
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但本附約停效期間所發生之癌症及其併發症,本公司不負保險責
任。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
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
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
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
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本附約因第六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六項約定辦理外,要保人清償墊
繳保險費及其利息,其未償餘額合計不得逾主契約約定之保險單借款可借金額上限。
基於保戶服務,本公司於附約停止效力後至得申請復效之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將以書面、電子
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通知要保人有行使第一項申請復效之權利,並載明要保人未於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前恢復保單效力者,附約效力將自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之日翌日上午零時
起終止,以提醒要保人注意。
本公司已依要保人最後留於本公司之前項聯絡資料發出通知,視為已完成前項之通知。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告知義務與本附約的解除】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附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或投保網頁)詢問的告知事項應
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
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附約,而且不退還所繳保險費,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
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附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附約訂立後,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附約時,如要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致通知不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通
知送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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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生效日前,從未經診斷罹患癌症,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且於本附約生效日起
持續有效第九十一日以後或復效日起發生並符合第二條約定之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依本附
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經醫院或醫師有關癌症篩檢或病理檢查並經診斷確定(以癌症篩檢或病理採樣之日為準)
初次罹患癌症。
二、經醫院或醫師有關癌症篩檢或病理檢查並經診斷確定(以癌症篩檢或病理採樣之日為準)
罹患癌症,且因該癌症住院診療、手術治療、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骨髓移植、乳房重
建、義肢裝設、義齒裝設或標靶治療。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依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時,本
公司依診斷確定當時,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的十分之
一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並以一次為限。但被保險人同時罹患兩項以上癌症(初期)
或癌症(輕度)時,僅就其中一項給付。
被保險人依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癌症(重度)時,本公司依診斷確定
當時,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
金」,並以一次為限。但被保險人同時罹患兩項以上癌症(重度)時,僅就其中一項給付;曾
依前項申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者,本項給付金額將扣除已申領之「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
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本公司就「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的給付金額以其
投保計劃對應之「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為限。
被保險人符合第二項申領條件且其罹患之癌症(重度)同時符合「特殊部位癌症」時,本公司
除依第二項約定給付外,另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的二
分之一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並以一次為限。但被保險人同時罹患兩項以上癌症(重
度)且有多項符合「特殊部位癌症」時,僅就其中一項給付。
第十一條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
者,本公司按其接受癌症治療之實際住院日數乘以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
」(如附表四)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第十二條 【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
者,本公司按其該次住院接受癌症治療第三十一日起至出院日止之實際住院日數乘以其投保計
劃對應之「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
第十三條 【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接受癌症外科
手術治療時,本公司依下列方式給付「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
一、因罹患「特定癌症」且已接受癌症外科手術時,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特定手術醫療
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
二、因罹患「特定癌症」以外之其他癌症且已接受癌症外科手術時,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
症一般手術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但被保險人所罹
患之癌症若為癌症(初期)或癌症(輕度),本公司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一般手術
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的五分之一給付「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
對於前項「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之給付,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含)器官
以上癌症外科手術時,按前項二款中較高者給付
第十四條 【癌症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接受癌症外科
手術治療者,本公司自被保險人接受手術當日住院起至該次出院日止,依下列方式給付「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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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
一、因罹患「特定癌症」且已接受癌症外科手術而住院時,每日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特
定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
二、因罹患「特定癌症」以外之其他癌症且已接受癌症外科手術而住院時,每日按其投保計劃
對應之「癌症一般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手術後住院醫療保
險金」。
被保險人於同一日接受符合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癌症外科手術而住院時,本公司僅按前項二
款中金額較高者給付
第十五條 【癌症出院補償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因本附約第十一條所約定之情形,於醫院接受癌症治療出院後,本公司以其實際住院
日數乘以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出院補償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出院補償保險
金」。
如被保險人因接受住院癌症治療,且於住院期間身故者,本公司仍依前項給付「癌症出院補償
保險金」。
第十六條 【癌症化學或放射線治療門診醫療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於醫院接受化
學或放射線治療時,本公司按其接受癌症門診治療之實際次數乘以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化
學或放射線治療門診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化學或放射線治療門診醫療保險
金」。
第十七條 【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且於醫院實際
接受骨髓移植治療者,本公司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
付「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
「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十八條 【癌症乳房重建保險金之給付】
女性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接
受乳房切除手術,並於醫院實際接受乳房重建手術者,本公司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乳房
重建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乳房重建保險金」。
「癌症乳房重建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十九條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接受截
肢手術,並於醫院實際接受義肢裝設者,本公司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額
」(如附表四)給付「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條 【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並因下列情形之一而於醫院實際接受
義齒裝設者,本公司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癌症
義齒裝設保險金」:
一、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拔除牙齒。
二、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進行該癌症相關治療而導致牙齒脫落。
「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一條 【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符合本附約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約定之情形,經醫院或醫師診斷必須且實際於醫院
接受標靶治療時,本公司按其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給付「
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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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二十二條 【住院次數之計算及附約有效期間屆滿後住院之處理】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因同一癌症,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於出院後十四日內於同一醫
院再次住院時,其各項保險金給付合計額,視為同一次住院辦理。
前項保險金之給付,倘被保險人係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屆滿後出院者,本公司就再次住院部分不
予給付保險金。
第二十三條 【保險金給付之限制】
本公司依第十條至第二十一條給付各項保險金,其合併累計最高以投保計劃所列「癌症住院醫
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的一千倍為上限。
要保人依第三十三條辦理變更投保計劃時,前項累計給付金額上限改以變更後投保計劃所列「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的一千倍為上限。
前項情形,本附約依第十條至第二十一條所累計已給付之保險金總額將改依變更前後投保計劃
所列「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等比例計算,即依投保計劃變更前之累計已給付
保險金除以變更前投保計劃所列「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再乘以變更後投保計
劃所列「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
第二十四條 【附約的終止(一)】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附約。
前項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附約時,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過期
間之保險費後,將其未到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第二十五條 【附約的終止(二)】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效力得持續至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主契約時。
二、主契約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
前項情形,在本附約已繳費期滿或已達豁免保險費或因保險事故發生保險給付當中者,不得終
止。
第二十六條 【附約的終止(三)】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生效日起九十日以內,經醫院或醫師有關癌症篩檢或病理檢查並經診斷確定
(以癌症篩檢或病理採樣之日為準)罹患癌症者,本附約自始無效,本公司無息退還已繳付之
保險費。
第二十七條 【附約的終止(四)】
被保險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附約的效力即行終止,除本項第一款及第三款外,本公司將
其未到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一、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零五歲的保單週年日。
二、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附表五所列完全失能情事之一。
三、被保險人所申領之各項保險金累計總額達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約定上限。
本附約倘非因約定之保險事故而致效力終止時,本公司將其未到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第二十八條 【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繳費期滿時之處理】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效力得持續有效,但繳費方式一律改以年繳方式辦理,本公司不
受理其他繳法繳付保險費:
一、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
二、主契約繳費期滿且持續有效時。
第二十九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
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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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限
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三十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本附約各項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及變更。
被保險人身故時,如本附約保險金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予被保險人,則以該被保險人之法定
繼承人為該部分保險金之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本附約各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醫療診斷書及相關資料:須列明入、出院日期,或手術名稱及日期或證明文件,或必要之
篩檢或病理採樣之檢查報告,或列明治療日期及次數之癌症化學或放射線治療證明文件。
(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除前項所列文件外,受益人依申領之保險金項目,另應分別檢具下列文件(但要保人或被保險
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一、申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者,應檢具癌症病理組織檢查報告。
二、申領「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者,應檢具骨髓移植證明文件。
三、申領「癌症乳房重建保險金」者,應檢具乳房重建證明文件。
四、申領「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者,應檢具義肢裝設證明文件。
五、申領「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者,應檢具義齒裝設證明文件。
六、申領「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者,應檢具癌症標靶治療證明文件。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並得
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因此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第三十二條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費或未到期保險費時,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包括經本公
司墊繳的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其餘額。
第三十三條 【投保計劃之變更】
要保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變更投保計劃,但是變更後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醫
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不得低於本保險可投保計劃對應之最低「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
」(如附表四),且不得高於變更前投保計劃對應之「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如附表四)
,其變更部分依第二十四條附約終止之約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足歲計算,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要保人在申
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發生錯誤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本附約無效,其已繳保險費無息
退還要保人。
二、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生保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提高
投保計劃對應之各項保險金額(如附表四),而不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三、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照所付的保險費
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投保計劃對應之各項保險金額(如附表四)。但在發生保
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不可歸責於本公司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的保險費。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其利息
按「民法第二百零三條法定週年利率」計算。
HKCR2 第二版 - 8
第三十五條 【變更住所】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附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三十六條 【時效】
由本附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七條 【批註】
本附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
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八條 【管轄法院】
因本附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
境外時,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
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HKCR2 第二版 - 9
附表一
衛生福利部刊印之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歸屬於惡性腫瘤或原位癌表
國際分類碼
140~149
唇、口腔及咽喉之惡性腫瘤
150~159
消化器及腹膜之惡性腫
160~165
呼吸及胸內器官之惡性腫瘤
170~176
骨、結締組織、皮膚及乳房之惡性腫瘤
179~189
泌尿生殖器官之惡性腫
190~199
其他及未明示位置之惡性腫瘤
200~208
淋巴及造血組織之惡性腫瘤
230~234
原位癌
附表二
特殊部位癌症項目表
本商品所稱之特殊部位癌症項目為符合下表之癌症,但排除癌症(初期)及癌症(輕度)
國際分類碼
170
骨、關節及關節軟骨惡性腫瘤
191~192
腦惡性腫瘤、神經系統之其他及未明示部位之惡性腫瘤
204~208
淋巴性白血病、骨髓樣白血病、單核球性白血病、其他
明示白血病、未明示細胞型白血病
HKCR2 第二版 - 10
附表三
特定癌症項目表
本商品所稱之特定癌症項目為符合下表之癌症,但排除癌症(初期)及癌症(輕度)。
國際分類碼
155
肝及肝內膽管惡性腫瘤
162
氣管、支氣管及肺之惡性腫瘤
151
胃惡性腫瘤
153
結腸惡性腫瘤
154
直腸、直腸乙狀結腸連接部及肛門之惡性腫瘤
147
鼻咽惡性腫瘤
150
食道惡性腫瘤
140,141,143~146,
148, 149
唇、舌、齒齦、口底、口之其他及未明示部位、口咽、咽、唇、口
之其他及分界不明位置之惡性腫瘤
157
胰臟惡性腫瘤
179,180
子宮惡性腫瘤未明示部位者,子宮頸惡性腫瘤
174
女性乳房惡性腫瘤
附表四
保險金給付表
A B C D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額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
1,000 1,500 2,000 2,500
癌症住院收入補償保險金額
1,000 1,000 1,000 1,000
癌症一般手術醫療保險金額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癌症一般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額
1,000 1,000 1,000 1,000
癌症特定手術醫療保險金額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癌症特定手術後住院醫療保險金額
2,000 2,000 2,000 2,000
癌症出院補償保險金額
500 500 500 500
癌症化學或放射線治療門診醫療保險金額
1,000 1,200 1,500 1,700
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額
120,000 180,000 240,000 300,000
癌症乳房重建保險金額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額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額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癌症標靶治療保險金額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HKCR2 第二版 - 11
附表五
項別
雙目均失明者。(註1
兩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兩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永久喪失咀嚼(註2 )或言語(註3)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4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
作,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5
註:
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零點零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
此限。
2.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者
3.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列構成語言之口唇音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
三種以上不能構音者。
4.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5.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U&IA49 07-2020
客戶服務中心專線電話:0800-022258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5087 5780
0
6900 7876
5164 5864
1
7004 7991
5242 5950
2
7110 8107
5322 6037
3
7219 8226
5404 6126
4
7330 8348
5488 6218
5
7444 8473
5575 6313
6
7561 8602
5664 6410
7
7682 8735
5755 6510
8
7806 8872
5811 6613
9
7932 9011
5878 6717
10
8061 9154
6003 6824
11
8193 9300
6141 6934
12
8328 9450
6242 7046
13
8466 9602
6346 7160
14
8606 9758
6451 7277
15
8749 9917
6558 7396 16 8894 10080
6668 7518 17 9042 10245
6779 7642 18 9194 10415
6849 7769 19 9348 10587
6932 7898 20 9506 10763
7084 8029 21 9668 10942
7252 8163 22 9833 11124
7377 8300 23 10003 11310
7505 8438 24 10177 11498
7637 8578 25 10355 11689
7771 8720 26 10536 11881
7909 8863 27 10723 12076
8049 9007 28 10913 12272
8140 9152 29 11106 12469
8244 9297 30 11302 12665
8430 9441 31 11502 12862
8633 9585 32 11704 13058
8784 9729 33 11908 13253
8936 9870 34 12114 13445
9088 10009 35 12321 13633
9240 10145 36 12527 13818
9393 10278 37 12735 13999
9545 10406 38 12941 14173
9632 10529 39 13145 14341
9730 10646 40 13346 14499
9922 10755 41 13542 14648
10126 10857 42 13735 14788
10263 10951 43 13923 14915
10395 11035 44 14105 15031
10522 11109 45 14280 15132
10644 11172 46 14448 15220
10762 11226 47 14611 15294
10873 11269 48 14767 15355
10909 11304 49 14914 15403
10951 11330 50 15054 15440
11101 11347 51 15186 15466
11261 11357 52 15310 15482
11343 11360 53 15428 15488
11421 11355 54 15539 15484
11494 11345 55 15644 15472
11563 11329 56 15744 15453
11628 11308 57 15839 15428
11689 11283 58 15930 15397
11745 11253 59 16014 15359
11796 11219 60 16090 15315
11842 11181 61 16160 15266
11884 11139 62 16226 15213
11923 11095 63 16287 15156
11956 11047 64 16340 15094
11985 10997 65 16388 15028
15HKCRB
15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A 15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B
單位:每一計劃別之年繳保險費(元)
15HKCRA
投保年齡
-1-
HKCR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8729 9991
0
10543 12087
8861 10136
1
10702 12263
8995 10284
2
10864 12442
9132 10435
3
11029 12624
9273 10589
4
11198 12811
9417 10748
5
11372 13003
9565 10912
6
11551 13201
9717 11080
7
11735 13405
9874 11254
8
11924 13615
10034 11431
9
12118 13830
10197 11612
10
12315 14049
10364 11797
11
12516 14273
10535 11987
12
12722 14503
10709 12181
13
12932 14737
10886 12378
14
13146 14976
11066 12580
15
13364 15220
11250 12786 16 13586 15470
11438 12996 17 13812 15724
11629 13211 18 14043 15984
11824 13430 19 14279 16248
12024 13652 20 14520 16517
12228 13879 21 14766 16792
12437 14111 22 15019 17072
12652 14346 23 15278 17356
12871 14584 24 15543 17644
13096 14826 25 15814 17936
13326 15070 26 16091 18231
13561 15316 27 16375 18529
13801 15565 28 16665 18830
14046 15814 29 16960 19130
14294 16063 30 17259 19431
14545 16311 31 17563 19732
14801 16560 32 17872 20032
15060 16807 33 18184 20330
15320 17050 34 18498 20624
15581 17289 35 18813 20913
15843 17523 36 19130 21196
16105 17751 37 19447 21472
16367 17973 38 19764 21740
16625 18184 39 20076 21996
16880 18385 40 20384 22239
17130 18574 41 20687 22468
17374 18751 42 20983 22681
17614 18913 43 21273 22878
17845 19059 44 21554 23055
18068 19189 45 21826 23212
18284 19301 46 22088 23348
18492 19395 47 22341 23463
18692 19472 48 22585 23558
18882 19535 49 22817 23634
19061 19582 50 23036 23693
19232 19617 51 23245 23735
19393 19638 52 23443 23762
19546 19646 53 23630 23774
19690 19643 54 23808 23772
19827 19630 55 23977 23758
19958 19607 56 24139 23732
20083 19577 57 24295 23697
20203 19539 58 24444 23653
20314 19492 59 24583 23598
20416 19438 60 24711 23535
20511 19378 61 24829 23463
20599 19311 62 24941 23385
20682 19240 63 25045 23301
20756 19163 64 25140 23209
20822 19081 65 25225 23112
15HKCRC
投保年齡
15HKCRD
15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C 15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D
單位:每一計劃別之年繳保險費(元)
-2-
HKCR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4053 4605
0
5497 6275
4114 4672
1
5580 6366
4177 4740
2
5665 6459
4241 4809
3
5752 6553
4306 4880
4
5841 6650
4374 4953
5
5932 6750
4443 5029
6
6026 6852
4514 5106
7
6122 6958
4587 5186
8
6222 7068
4632 5268
9
6323 7179
4685 5352
10
6427 7293
4785 5437
11
6533 7410
4897 5525
12
6641 7530
4978 5615
13
6752 7653
5061 5707
14
6864 7778
5146 5801
15
6979 7906
5233 5897 16 7097 8036
5321 5995 17 7217 8170
5412 6095 18 7339 8307
5468 6198 19 7464 8447
5536 6303 20 7593 8589
5659 6410 21 7725 8735
5796 6519 22 7860 8884
5899 6630 23 7999 9036
6005 6744 24 8142 9190
6113 6859 25 8289 9347
6225 6976 26 8440 9505
6339 7094 27 8595 9666
6457 7214 28 8754 9829
6534 7334 29 8916 9993
6624 7455 30 9082 10157
6779 7576 31 9250 10321
6950 7697 32 9422 10486
7079 7818 33 9597 10651
7209 7938 34 9773 10814
7340 8056 35 9951 10974
7473 8173 36 10131 11132
7606 8287 37 10311 11287
7739 8398 38 10492 11438
7819 8505 39 10672 11584
7911 8607 40 10850 11723
8077 8704 41 11026 11855
8258 8795 42 11201 11980
8384 8880 43 11373 12096
8507 8958 44 11542 12203
8627 9029 45 11707 12300
8744 9092 46 11869 12387
8859 9147 47 12027 12463
8971 9196 48 12183 12530
9020 9238 49 12334 12588
9079 9274 50 12481 12639
9228 9304 51 12625 12682
9389 9330 52 12765 12720
9488 9352 53 12904 12751
9584 9370 54 13040 12778
9680 9385 55 13175 12800
9775 9397 56 13310 12820
9870 9408 57 13445 12837
9965 9417 58 13580 12852
10058 9426 59 13713 12866
10149 9433 60 13844 12878
20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B
單位:每一計劃別之年繳保險費(元)
20HKCRA
投保年齡
20HKCRB
20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A
-3-
HKCR
男 性 女 性 男 性 女 性
6955 7960
0
8399 9630
7060 8075
1
8526 9770
7167 8193
2
8656 9912
7276 8313
3
8788 10057
7389 8435
4
8923 10205
7504 8562
5
9062 10358
7623 8692
6
9206 10516
7745 882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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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3 16031 50 19098 19396
15988 16087 51 19324 19465
16169 16135 52 19545 19524
16348 16176 53 19764 19575
16524 16211 54 19979 19619
16698 16240 55 20193 19656
16873 16266 56 20407 19689
17048 16289 57 20623 19718
17223 16310 58 20839 19745
17396 16329 59 21052 19769
17567 16346 60 21262 19791
單位:每一計劃別之年繳保險費(元)
20HKCRC
投保年齡
20HKCRD
20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C 20年繳費好康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計劃D
-4-
HK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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